北京中科医院几级 http://pf.39.net/bdfyy/zjdy/180725/6416852.html本文参加百家号#科学了不起#系列征文赛。物理定律是普遍的吗?也就是说,物理定律是否适用于整个宇宙?如果物理定律不是普遍的,那么它不仅会对物理本身产生深远的影响,还会对人们对物理的追求产生深远的影响吗?这是最近许多(理论)物理学家和宇宙学家的担忧。现在人们可以问,物理学家是否需要他们的定律具有普适性。有些人可能会说,为了让物理定律存在;另一些人可能会说,为了使事情更简单,需要普遍规律。然而,有没有这样自然法则,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而不适用于整个宇宙吗?宇宙本身是普遍的,但是为什么物理定律也应该是普遍的呢?当然,我们可以说,“物理定律”这个词包含了普遍性的概念。然而,这难道不是一个偶然的语义事实,没有任何深刻或必要的含义吗?尽管陈述了以上所有内容,许多物理定律的定义甚至没有提及它们的普遍性。看看下面的定义:科学定律或科学原理是描述或预测自然中出现的一系列现象的陈述。还有这一个:科学规律总结和解释了大量由实验确定的事实,并根据它们预测未来实验结果的能力进行检验。此外,一些物理定律的定义确实提到了它们的普遍性。例如:物理定律是普遍的。它们似乎适用于宇宙中的任何地方……宇宙中的一切显然都必须遵循它们(根据观测)。具体到物理常数(或“自然常数”),也有这样的定义:一个物理常数,有时是基本物理常数,是一个物理量,通常被认为是普遍的,在时间上有恒定的值伦纳德·苏斯金德谈宇宙法则如果物理定律不是普遍的,那么它们是什么?让美国物理学家伦纳德·苏斯金德来解释一种可能性:如果这些事情被证明是正确的,那么物理定律的一些特征(可能是大部分)将是局部的环境事实,而不是写在石头上的定律——否则不可能是定律。尽管苏斯金德说过,物理定律总是意味着(历史上、哲学上和科学上)是普遍的。也就是说,所有的物理定律都要在所有的情况下被实例化——无论是在所有类似的实验中,还是在类似的条件下,当涉及到所有的行星/恒星时,等等。因此,有些人可能会说:如果自然法不是普遍存在的,它们怎么可能存在呢?另一方面,政治法律是“地方性的”。在思维哲学或经济学中也没有“真正的规律”。这是因为没有任何精神或经济现象是例外的,也不包括所谓的其他不平等的法律。另一种说法是,为了使这些法律成为法律,各种其他的不平等条款总是被硬塞进“精神法则”或经济学法则中。然而,一些科学家和哲学家也对物理定律说过同样的话!(参见南希·卡特莱特的《物理学定律的谎言》。因此,如果自然法则在物理学中具有终极重要性(而且这些法则应该是普遍适用的),那么任何从根本上挑战这一点的东西,都会在物理学家圈子内外引起一定程度的恐慌。同样,如果我们没有定律因为我们没有普适性,那么我们有什么?苏斯金德这样表达了他的担忧:令物理学家们担心的是,这里的地貌可能太过丰富,几乎什么都能找到——任何物理常数、粒子质量等的组合。他们担心,这将消除物理学的预测能力。他们担心,如果一切皆有可能,就没有办法证明这个理论是错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没有办法证实它。如果苏斯金德的“景观”是无限的,那么“什么都能找到”。如果我们以哲学家大卫·刘易斯的可能性世界理论来思考,那么在这些世界中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只要它们不涉及逻辑矛盾。然而,这些可能的世界可能确实涉及不同的物理定律,因此涉及不同的自然常数。因此,就像澳大利亚哲学家大卫·阿姆斯特朗所说的那样,我们有可能拥有这样一个“组合主义”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属性和事实不仅以无数种方式组合在一起,自然的常数也以无数种方式组合在一起。在苏斯金德的理论中物理学家们又该怎么办呢?如果定律是“地方性的”,那么它们究竟是什么意义上的定律呢?话虽如此,有什么东西,能阻止定律地方化吗?以这个假设的场景为例物理学家曾经知道一个宇宙,他们说这个宇宙“由同样的物理定律支配”。然而,事实证明情况并非如此。相反,宇宙实际上被划分为四个部分。现在,在这四个部分中,定律被认为是“通用的”——或者至少它们在每个部分中(全面)适用。那么,怎样才能阻止这四部分的存在规律呢?毕竟,每一个部分都有它自己适用的法律。这里有一个问题:怎样才能阻止这一进程的继续?也就是说,也许这四个部分中的每一部分都被分成另外四个部分(现在总共有16个部分)。原则上,这是可能发生的!事实上,这可能会无穷无尽地发生。虽然也可以说它不一定会发生。这是有可能发生的。那么,这个思维实验与年我们对宇宙的实际了解相比如何呢?就我们所知的宇宙的任何可能的亚时空部分而言,这种情况有意义吗?定律使预测成为可能伦纳德苏斯金德还将自然法则与他所称的“物理学的预测能力”联系起来。换句话说,需要定律主要是为了预测。所以,如果我们所坚持的规律不是普遍的,那么预测不是会更困难甚至不可能吗?换句话说,如果所有的定律都不适用,那么预测怎么可能呢?也许物理定律仍然适用于我们以前假设的宇宙的各个子区域。因此,这些法律可能仍然在这些假设中起作用。那么关于我们从未观测到的宇宙部分的预测呢?那些我们所知有限的部分呢?同样,大多数物理学家希望他们的定律和预测都是普遍的。如果事实并非如此,那么一些物理学家可能会说:这有什么意义?有很多科学并不涉及普遍定律,比如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等。然而,这些学科是“软科学”。物理学应该是一门“硬科学”。这些推测的真实性是否意味着所有的科学(包括物理学)实际上都是软的——至少相对而言是这样?保罗·斯坦哈特:物理形态让我们再问一遍前面的问题:物理定律是普遍的吗?普林斯顿大学的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科学教授保罗·斯坦哈特问了我们一个简单的问题,这个问题与我们自己的问题有关:如果多元宇宙的大多数都如此不同,那么在我们这个多元宇宙的小小角落里,进一步探索随机选择的物理特性又有什么意义呢?上面斯坦哈特说的很多话在措辞上都有问题。尽管如此,这可能取决于斯坦哈特希望他的话在多大程度上被理解。首先,“随机”这个词在“随机选择的物理特性”中是什么意思?如果这些物理性质不是随机选择的,那么另一种选择是什么?这些物理特性是必要的吗?上帝选择了他们?而且他这么做是必然的?那么,为什么要用“选择”这个词呢?即使物理性质不是随机的,为什么还要选择它们呢?即使它们被选择了,它们仍然是随机的,因为选择者很可能选择了不同的物理性质。
转载请注明:http://www.deudeguo.com/jykb/26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