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

博弈论告诉我们,找好工作最大的敌人不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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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美丽心灵》这部电影相信很多读者看过,年狂揽奥斯卡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等六项大奖。其中罗素克劳扮演的约翰纳什的人物原型,便是博弈论领军人物之一,年与另两位数学家分享了当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博弈自古有之,全球各地历史中都不乏大量的博弈游戏。但直到近代,博弈论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化,使之大放异彩。博弈论已经成为经济学的标准分析工具之一。在生物学、经济学、国际关系、计算机科学、政治学、军事战略和其他很多学科都有广泛的应用。今天,我们就漫谈下在求职招聘中的关联。

理论介绍

博弈论思想古已有之,中国古代的《孙子兵法》等著作就不仅是一部军事著作,而且算是最早的一部博弈论著作。

其中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就是对博弈论的精彩诠释。在世界范畴内,博弈论最初主要研究象棋、桥牌、赌博中的胜负问题,人们对博弈局势的把握只停留在经验上,没有向理论化发展。

博弈论考虑游戏中的个体的预测行为和实际行为,并研究它们的优化策略。

近代对于博弈论的研究,开始于策梅洛(Zermelo),波莱尔(Borel)及冯·诺依曼(vonNeumann)。年,冯·诺依曼证明了博弈论的基本原理,从而宣告了博弈论的正式诞生。年,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共著的划时代巨著《博弈论与经济行为》将二人博弈推广到n人博弈结构并将博弈论系统地应用于经济领域,从而奠定了这一学科的基础和理论体系。~年,约翰·福布斯·纳什(JohnForbesNashJr)利用不动点定理证明了均衡点的存在,为博弈论的一般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纳什的开创性论文《n人博弈的均衡点》(),《非合作博弈》()等等,给出了纳什均衡的概念和均衡存在定理。此外,莱因哈德·泽尔腾、约翰·海萨尼的研究也对博弈论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今天博弈论已发展成一门较完善的学科。(本段来源百度百科)

博弈根据是否可以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

合作博弈亦称为正和博弈,是指博弈双方的利益都有所增加,或者至少是一方的利益增加,而另一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非合作博弈是指一种参与者不可能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的博弈类型,这是一种具有互不相容味道的情形。非合作博弈研究人们在利益相互影响的局势中如何选决策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即策略选择问题。

负和博弈和零和博弈统称为非合作博弈,正和博弈亦称为合作博弈。

(此段划重点,概念很重要。)

先上两个案例

案例1:囚徒困境

警察有足够证据证明两名罪犯次要罪行,但是要使主要罪行成立需要其中一个揭发同伙。因此设定,如果两人都保持沉默,分别判1年刑。如果其中一个揭发同伙,他将释放,同伙判5年。如果两人相互揭发,都将被判3年。(坦白从宽减免2年)。博弈矩阵如下:

这个矩阵很容易找到纳什均衡,只有一种选择下两人都没有改变决策的动机--相互背叛。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案例之所以叫困境,是因为如果两人都沉默,双方会更好些。

案例2:分蛋糕

爸爸买了一块蛋糕,哥哥弟弟两个孩子都很想吃,如果爸爸来分,孩子都认为自己的一块太小。

于是爸爸把分配方式规定为:各个切蛋糕,来决定两块蛋糕的大小。但弟弟优先选择,来决定选择的次序(纯理论情景,不考虑哥哥谦让弟弟等情况)。对于哥哥来说,如果切了一大一小两块,弟弟必然选择大的,自己只能吃小的。

所以最优方法是平分,切两块一样大,这样自己可以吃到一半。对于弟弟来说,哥哥切大小两块肯定选择大的,但哥哥切一样大,弟弟只能接受,选择一块。结果是哥哥弟弟各自吃一半。

以上两个案例都达到了博弈论中的纳什平衡。但结果上案例A可谓双输,案例B则双赢。

理论放一边,我们具体来看看两个求职场景。

1、首先面对一个招聘职位,

除了你之外,还有A、B两位竞争者。HC只有一个,彼此不认识,不具备合作基础。一人应聘成功,其他人全部没有机会。设定应聘成功为1,失败为0.假设你应聘成功,得1,则A、B均得0,所以我们可以简化这个场景为冯诺依曼的二人零和博弈。

用A代表你,用B代表其他竞争者。在这场求职大战中,除了你自己足够好,符合招聘需求,你还需要打败同样符合招聘需求的B才能最终拿到offer。参考上述案例1囚徒困境,我们是否可以和B达成默契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不认识,利益有冲突,又不具备相互信任基础。所以最终结果一定是倾尽全力让自己胜出。

那么再来看看,影响招聘方选择的因素有哪些呢?我们依据多年的招聘服务经验,总结如下:

例如:

1.符合工作的任职资格;

2.履历背景优秀(学历、知名公司经历、成功项目经验等);

3.薪资要求合理;

4.意愿度强烈,认可公司;

5.与公司潜在关联(校友、熟人等)

6.其他公司个性因素;

我们可以发现,1-2项是客观条件,3-4项是主观感受,5-6是加分项,需要挖掘寻找。在过往我们所接触的大量案例中,3-6项对结果的影响最为突出。这四项中,我们有两种策略,一种是让B更差,所以我们虽然没有那么好,但比B好。

另一种是做更充足准备,比B更好。所以虽然B很好,但我们更好或更合适。实际情境下,我们连B是谁都不知道,也不太可能做到让B更差(即使能做到也是不道德行为)。

所以我们能做的选择只是比B更好。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导谢识予先生在《经济博弈论》中写道:正是由于纳什均衡是一致预测,因此进一步有下列性质:首先,各博弈方可以预测它,可以预测他们的对手会预测它,还可以预测他们的对手会预测自己会预测它......。

因此,在竞聘的过程中,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在以上六项中,3-6项对自我提高的前提,是要先评估B会如何表现。这样才能做到更好。最终在二人零和博弈中获胜。

2、再看另一个场景。

如果最终我们PK掉了其他竞争者,或者本身没有其他竞争者,我们和用人方是否存在博弈关系呢?答案是肯定的。参考我们的第二个案例。哥哥弟弟是共同分享蛋糕的,但是谁分多谁分少双方是存在矛盾的。

哥哥的困扰是,虽然可以决定利益大小,但却无法优先选择。哥哥最大的利益只能是一人一半。如果想获取更多,只能打架了(我们坚决反对暴力),也就是破坏规则。而弟弟有选择权,所以弟弟最差的结果是一半蛋糕(除非他吃饱了),一旦出现大小不同的蛋糕,他必然可以获得大蛋糕。这可以说是一种合作博弈,虽然有竞争,但大家都要吃蛋糕,冲突只是吃多吃少的问题。

回到话题,我们和用人方有合作基础。用人方想招人解决问题,同时愿意付出一定代价。我们能解决问题,同时需要获取一定利益。那么矛盾在于用人方想少付出,我们想多获得。回顾下博弈论,有两个方法重点值得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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